原标题:濮阳市一物流园两辆电动车燃烧,黑色浓烟瞬间笼罩三层楼,上百人逃离!咋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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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上午,濮阳支队通过一场电动车着火模拟演示,剖析电动车引发火灾的燃烧现象和浓烟弥漫速度,让市民直观认识电动车起火带来的危害。支队防火处防火监督人员、市区内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等百余人进行了现场观摩。
上午9时10分,演示在濮阳市危险化学品物流园内一栋三层楼内进行。2辆报废的电被引燃后,瞬间燃起熊熊大火并冒出浓浓黑烟,楼道内还不时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爆炸声,一股浓烈的刺鼻味道在十多米外弥漫着。仅用了一分钟,黑色浓烟便从一层蹿到三层,随后通过窗户向建筑外散发,不到5分钟,电动车烧得只剩下一副铁架子。
通过此次试验表明,现场说教,用事实向参加群众展示了小小电动车发生火灾后的威力和危害,告诫群众要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严禁在居民楼道内充电,否则,一旦由此引发火灾,将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后,消防监督员提醒群众,发生火灾后绝对不能盲目逃生,要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判定,若由于大量烟气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需在封闭的空间内关好门窗,防止火势蔓延到避难处,等待救援。同时电动车充电要有专人看护、巡视,尽可能的避免夜间充电,因为电动车火灾大多发生在夜间。
只有在夜晚我们才可以像个孩子那样天真地入睡,然而天亮后,仍旧必须像个大人那样认真地醒来。
电动车燃烧试验1995年,我国研制出第一台电动车,1997年实现工业化生产,经过20多年的发展,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成为城镇和乡村居民近距离出行首选的代步工具,我国也成为全世界电动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据统计,截止2015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并且以每年3000多万辆的速度增长。仅在河南省,保有量就超过3000万辆,并以每年超过300万辆的速度激增。
在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技术标准不健全、生产维修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存放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近年来,我国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激增,亡人火灾事故持续发生。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电动车火灾共900余起,火灾造成120余人死亡,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一是生产超标现象普遍。当前电瓶车行业生产执行的标准仍是《电瓶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这一标准由于和电瓶车行业市场需求矛盾,已名存实亡。2010年拟出台的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因存在争议,暂缓执行。目前,市场上除轻便型电瓶车外,多数电瓶车产品在车重、限速和电机功率上均已超出标准(限速20km/h,重量40kg,功率240W)。大量非标电瓶车危害较大,特别是一些载重两轮电瓶车,如“大力神”、“载重王”、“酷车”,其车速、车重、功率等均远远超出国标,输出功率最大可达3000W,时速可超过100km/h,这类车辆火灾隐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二是车身易燃可燃材料多。电瓶车外壳塑料一般会用非阻燃ABS材料(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在豪华电瓶车中,ABS材料重量可达约12-15kg。除此以外还有鞍座使用的皮革、聚氨酯以及轮胎橡胶等易燃可燃材料。若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中毒或火烧伤亡。经对郑州市电瓶车市场随机抽查的12个品牌15个不相同的型号的电瓶车车身外壳材料来氧指数测定,其氧指数最低为18.0,最高为18.9,均在18至19之间,属于容易燃烧材料。
三是电气安全措施不到位。近年来,一些知名品牌厂家对产品电气安全保护的方法进行了改进,在充、放电回路增加了空气开关或保险管、保险片等电气安全保护设施。由于没相关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也有部分厂家未采取电气保护的方法。电瓶车车身线路敷设不规范的现象较普遍,主要体现在:一些电瓶车线路接头不作防水防潮处理或防水防潮处理不彻底;电气线路插接件使用非铜材质;车身电气线路捆扎、固定不牢固,线路套管保护不到位,且为可燃材料。
当前河南省电瓶车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无证产品、假冒产品、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一方面,无证生产现象突出,无证产品泛滥,据生产厂商反映,我省无证生产厂家、拼装厂家多达上百家。另一方面,少数有证厂家也大量生产假冒知名品牌产品。这一些产品进入市场,形成大量先天性安全风险隐患。电瓶车零部件市场也面临同样情况,电池、充电器、控制器等市场也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出现问题,极易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发热或打火,引发火灾。
同时,由于河南省电瓶车行业目前还没有自己的生产行业协会,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缺失,也是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原因。
五是非法改装现象突出。一些用户为提升速度或载重能力,通过更换电动机、控制器等部件提升功率。一些用户为了追求时尚、个性或者宣传等用途,在车身增加各类灯光、警报和音响等装置,增大了车辆电气线路负荷。车辆改装过程中通常未对车辆电池和电气线路进行相应改造,轻易造成电气线路加速老化或破坏,引发故障起火。
六是日常使用维护不当。用户缺乏安全意识,只使用不检查保养、不损坏不维修更换现象普遍:电气线路绝缘皮磨损或老化破裂,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理;老旧电池不能按时换;购买使用廉价的、不合格的充电器、电池;使用不相匹配的充电器、电池;随车携带充电器,车身颠簸易增加充电器故障几率;擅自拆除车辆电气线路保护设施等。此类不正确的日常使用维护行为都会埋下安全风险隐患。省消防总队在郑州调研抽样检验的520辆电瓶车中,没有电气线%。
七是车辆停放管理混乱无序。电瓶车因车身较重,又不防雨水,多被用户存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及走道,并在此充电。若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将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这是电瓶车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根本原因。近年来,92.3%的电瓶车亡人火灾,是由于将电瓶车停放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公共区域造成的。郑州市西关虎屯新区“6·25”重大亡人火灾事故中,起火原因虽然不是电瓶车导致,但是由于电瓶车参与燃烧,加剧了火势,产生了大量的有毒烟气,也是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是燃烧发烟量大,蔓延迅速。经测试,在模拟实验现场条件下,单辆电瓶车在建筑门厅内起火,4分钟后高温有毒烟气充满建筑楼梯间,6分钟现场温度达到实验过程最高值。5辆电瓶车在建筑门厅内起火,4分钟后高温有毒烟气充满建筑楼梯间,5分钟现场温度达到实验过程最高值,1层门厅内150厘米高度位置温度达到819℃,实验中楼梯间6层位置温度达到108℃。
二是火灾多发生在充电过程。电瓶车在行驶中发生火灾的比例相比来说较低,很少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据统计,我省电瓶车火灾90%以上发生在停放时,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的火灾77%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三是极易导致人员伤亡。2008年以来,我省共发生电瓶车亡人火灾13起,造成40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较大以上亡人火灾7起:2010年11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柳林村村民自建房火灾造成3人死亡;2013年2月7日,信阳市浉河区富丽华城居民小区火灾造成4人死亡;2013年11月4日,郑州市经开区老南岗村村民自建房火灾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2014年7月3日,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苏泊尔生活馆火灾造成3人死亡;2014年7月31日,郑州市中原区后河卢村村民自建房火灾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2015年6月28日,信阳市商城县观庙镇明慧副食店火灾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2015年8月10日,郑州市二七区曹洼村村民自建房火灾造成4人死亡。
经过对河南省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事故的分析,电动车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问题大多有以下三方面:
一、室内存放充电,封堵安全出口。电动车多数存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及走道进行充电,若发生火灾,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采用易燃材料,释放有毒气体。豪华电动车大量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发生火灾事故,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三、疏散逃生不力,轻易造成伤亡。被困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常识相对缺乏,发生火灾盲目逃生、试图穿越起火区强行逃生,造成人员中毒死亡。河南多起电动车伤亡人死者多为老人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