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8号)

2024-01-19 电梯产品箱体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自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结合排水防涝等城建项目排迁工程及市政道路新建、翻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中心城区的老旧灰口铸铁燃气管线及老旧供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

  老旧燃气管网以小区、商业地块、重点单位、重点街路等为单元实施整体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以漏损率未达标、年代久远且爆管频发、材质低劣且漏失严重的管网为重点实施改造。

  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93公里(2020年完成200.3公里,2021年完成200.8公里,2022年完成191.9公里)。其中:大东区51.1公里(413处)、和平区172.4公里(1526处)、皇姑区56.0公里(711处)、沈河区128.6公里(1071处)、铁西区173.9公里(1233处)、于洪区10.5公里(114处)、沈北新区0.5公里(240处)。

  1.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供水内网309.83公里(175个小区)。其中:和平区76.38公里(55个小区)、沈河区69.22公里(43个小区)、皇姑区65.64公里(17个小区)、大东区88.11公里(57个小区)、于洪区10.48公里(3个小区)。

  2.2020年改造市街管网32公里(23条),2021年改造57公里(29条),2022年改造26公里(12条),合计改造115公里(64条)。其中:铁西区13公里(12条)、大东区4公里(5条)、皇姑区60公里(19条)、和平区8公里(10条)、沈河区12公里(10条)、苏家屯区13公里(5条)、于洪区5公里(3条)。

  (一)项目筹备期(1月1日-4月20日)。3月10日前,完成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工作,提报改造工程明细;4月20日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二)项目实施期(4月21日-12月31日)。各相关区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做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

  市政府成立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投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主要领导,市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区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分别负责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区政府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相关区政府是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等相关审批,批准确定具体施工作业时间,安排专业实施工程单位及时进行区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协调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各类专业管线的保护工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阻挠施工等协调、执法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停气、停水阶段用户宣传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燃气管网,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统一部署、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施工涉及的各管网产权单位,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有一定的问题,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每年年底前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督促、协调有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市批市政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协调残土排放、施工作业时间工作,负责安排专业实施工程单位及时进行市批市政道路的路面恢复。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燃气管网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市特检院及时完成管道监督检验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要求,督促有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按照计划快速推进改造工作进度。

  市城投集团负责协调市勘测院提供1:500地形图和配套管网信息,协调市规划院及时完成规划设计及调整工作。

  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管网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应采用“集中审批、分步实施”的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尽量保证24小时道路封闭施工,允许白天进行残土排放,在审批前允许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进场挖掘原有管线探坑等工作。对确有障碍的,允许先期调整线位施工,事后补办各类手续。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在取得1:500定线地形图后可以办理道路挖掘审批,并于7日内提交由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许可证。

  道路挖掘费用按照1倍收取,庭院内挖掘费用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标准;规划定线折计费,数字化地形图按4折计费,管网地形图按3折计费。

  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资金全部由市燃气集团自筹;已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水务集团承担,未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市、区政府各承担50%,市街管网改造资金由市水务集团自筹。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格外的重视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二)定期调度,通力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做督促检查,召开工作会议,跟踪工程进度,协调处理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度有序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改造工作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要落实建设资金,调配各类资源,合理的安排工期,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做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严格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路面恢复应在燃气、供水施工管沟回填后一周内完成。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原标题:《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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