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步兵之友:国产60毫米迫击炮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武器制式化上不得不采用全面倒向苏联的政策。这种情况下,一型解放前广受欢迎的步兵伴随武器,没有进入装备序列。不过,上世纪60年代后,随着的作战需求和对全面苏式化的检讨,这一型完全西式化的武器重新进入装备序列。时至今日,它的后续型号仍是的制式装备,而且随着全方面推进合成化,其必将迎来崭新的未来——它就是60毫米迫击炮。

  一战后,中国开始接触各种口径的迫击炮,但大多集中于70至82毫米之间,尤其是1931年金陵兵工厂试制成功民20式82毫米迫击炮以后,82毫米迫击炮成为当时中国军队的主力迫击炮。但在小口径迫击炮的发展上,中国走了一条弯路。

  1934年,国民政府在制式化会议中,对小口径迫击炮的问题未予考虑,只是同年安排汉阳兵工厂仿制日本大正十年式50毫米掷弹筒,1935年汉阳兵工厂仿制成功,其性能已达到日制大正十年式的水平,但生产和装备量很少。究其原因,除军方不重视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此类掷弹筒采用高低压发射原理,对射手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投入一定精力展开必要的训练,在当时的环境下,国军并没有这样的动力。

  全面抗战爆发后,面对日军装备的各型掷弹筒,国军几乎束手无策。如果说92式步兵炮堪称国军重机枪杀手的线毫米掷弹筒就是国军轻机枪杀手。为应对这一不利局面,1938年,国民政府严令第三十兵工厂重新研制更适合中国国情的掷弹筒。1938年12月,新型掷弹筒研制成功,命名为民27式50毫米掷弹筒,1939年开始量产,当年产量达1.03万具,主要装备国军嫡系部队的步兵排。

  然而,这种亡羊补牢的措施,只是在理论上将中日双方步兵近战火力的差距拉平而已。27式掷弹筒固有的一些缺点,例如最大射程仅为220米,且只有弹筒上刻有瞄准线,射击精度高低完全依赖射手的训练和经验等,使其难以担负起全方面提升国军连排级部队火力的重任。

  实际上,国民政府曾有一个机会在步兵连排级武器上把日军远远甩开。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派员赴欧洲考察,接触到了当时最为先进的法制布朗德M1935式60毫米迫击炮,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全面抗战爆发后,兵工署才下令第50厂仿制该炮,结果却因国产钢材不过关而告失败。直到1941年,国民政府从美国进口了6000件60毫米迫击炮炮身用钢后,该炮的仿制才有实质性进展。同年9月,第一门样炮仿制成功,1943年被命名为“民31式60毫米迫击炮”。尽管1943年才正式命名,但第50兵工厂在1942年即开始生产该炮。整体看来,民31式60毫米迫击炮是当时国内少数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的火炮。可惜的是,由于炮钢需要进口,民31式60毫米迫击炮的产量始终受限。尽管生产该炮的各厂采用了碳素钢自锻炮管、钢板卷制等土法加以解决,但弹簧钢丝仍需要进口,所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49年,民31式60毫米迫击炮共生产了约3.2万门,但抗战期间只生产16910门,对于数量庞大的国军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珍珠港事件后,美国修改了其远东政策,开始根据《租借法案》向国军提供武器装备,其中就包括了当时美军的主力小口径迫击炮——M2式60毫米迫击炮。美制M2式60毫米迫击炮与民31式60毫米迫击炮同源,都源自法国,同是1938年问世,但它的炮管比民31式长,射程也更远,更重要的是产量高达六万门以上。美国陆军一个步兵团就拥有27门M2式60毫米迫击炮。国军当然达不到这样水准,远征军一个步兵团能有18门60毫米迫击炮已经相当可观了。放眼整个中国战区,只有驻印军这样嫡系中的嫡系,才可以做到美军步兵团的标准(仅限于迫击炮,其他重武器与标准的美军步兵团仍有巨大差距)。当然,抗战前后进入中国军队装备序列的,不仅仅有民31式和M2式两种60毫米迫击炮,还包括相当数量的法制布朗德60毫米迫击炮。尽管来源复杂,但民31式、美制M2式和法制布朗德式这三种60毫米迫击炮在弹药上是通用的。

  人民军队小口径迫击炮的起步发展与军队一样,也是从仿制日式掷弹筒开始的,随着人民军工技术的进步,开始仿/自制各种小口径迫击炮,使其慢慢的变成为我军步兵分队重要的伴随火炮。解放战争中,各种自制/缴获的60毫米迫击炮伴随着步兵席卷全国,一直饮马海南岛。抗美援朝战场上,该炮是运动战阶段我军步兵最重要的伴随火炮,有时甚至是唯一的伴随火炮。

  不过,在1955年的全军制式化期间,60毫米迫击炮没有被列入装备范围,大量库存的60毫米迫击炮被销毁或转到民兵手中。之所以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主要是当时的制式化是全面向苏联学习。在苏军看来,小口径迫击炮是没有前途的,当然这与苏联在二战中始终缺乏一型足够优秀的小口径迫击炮直接相关,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小口径迫击炮不符合苏军当时的战术。苏军认为,60毫米迫击炮在进攻中不是合格的连排级支援火器,其最大射程只有800米,火力范围不足以覆盖连排级单位的进攻纵深,其炮弹重量也只有0.85公斤,对普通野战工事基本没有什么毁伤能力。从当时苏军步兵的携行能力及机械/摩托化程度来说,在步兵连内装备82毫米迫击炮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然而,适合苏军的装备体制却未必适合我军,对我军南方部队来说,步兵连/排缺乏适合丛林作战的曲射支援火器,而营属迫击炮连装备的53式82毫米迫击炮因战斗质量和炮弹重量的双重限制,很难在丛林和山地跟上步兵。针对这一问题,首先研制轻量化的82毫米迫击炮,其最终成果便是67式82毫米迫击炮,其次是研制新一代60毫米迫击炮。1960年307厂科研所等单位开始研制60毫米迫击炮,科研人员下连当兵,体验炮兵的艰辛,在参考了美制M2式和民31式两种60毫米迫击炮后,1962年2月第一门样炮试制成功。1964年3月,命名为“63式60毫米迫击炮”量产后装备部队。63式60毫米迫击炮继承了民31式短身管的特点,射程略近,但全炮重量轻,比较适合中国国情。

  部队装备该炮后,认为其轻便易携,在同一弹药基数下,较82毫米迫击炮轻了不少,但该炮也暴露出了射程较近、射击稳定性较差、精度不够等问题。上世纪70年代,第二代60毫米迫击炮在167厂开始研制,通过采用高强度钢制造身管,增加炮箍滑套长度、加大缓冲机工作行程、增加方向机和高低机间隙自动调整机构、新弹增加闭气环等措施,在全炮重量降低一公斤的前提下,最大射程提高了121米,射击稳定性及射击精度显著提高。1978年,该炮正式定型,命名为63-1式60毫米迫击炮。

  客观看,由于60毫米的射程及弹丸威力有限,因而它在我军北方部队中通常没什么地位,因此主要装备给南方步兵部队。我军在准备进行南疆自卫反击战时,重点在步兵连内增装了60毫米迫击炮,实战证明,这一举措是非常及时的。63/63-1式60毫米迫击炮虽然在南疆自卫反击战中表现不错,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由于其射程较近,即使是经过改进的63-1式60毫米迫击炮,最大射程也不过1550米,勉强可满足步兵连的进攻纵深,但在与越军大量装备的美制M2式较量时,却因最大射程相差近300米而略显吃力。因此,1983年,军工部门开始了新一代60毫米迫击炮的研制工作。根据部队反馈的实战经验教训,新炮采用了圆形窗式座钣、螺纹身管、新型缓冲机,军工部门为其研制了带新闭气环的炮弹。通过上述措施,该炮具备了优良的稳定性和较高的精度,最大射程提至2655米。1985年3月,该炮研制成功;1986年,参加了北京国际防备展,并顺利拿到了出口订单。1987年,该炮被命名为“M83A式60毫米迫击炮”。同年参加南疆边境作战,获得参战部队好评,随后根据战场上反馈回来的意见,军工部门改进技术,1989年将其正式命名为“PF89式60毫米迫击炮”,量产装备部队。

  从性能上来说,89式60毫米迫击炮在保持与63式迫击炮一样的战斗全重后,其最大射程提高了1100米,初速提高了60米/秒,射击精度提高了一倍有余,发射的89式60毫米稀土铸铁杀伤榴弹的威力,也高于63式60毫米榴弹,可以说是63/63-1式60毫米迫击炮的理想替代品。

  如果说89式迫击炮是立足于我国南方丛林地域作战的线式迫击炮则针对另一个作战地域——山地。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西南边陲再度紧张,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其中一点就是提高山地步兵的火力支援能力。

  步兵营的传统曲射支援火器是82毫米迫击炮,以当时最先进的87式82毫米迫击炮为例,其战斗状态全重虽然只有40.23公斤,但一个弹药基数的重量却高达600公斤,也就是说,在山地步兵营作战时,限制营属火力支援强度的瓶颈是弹药,而不是武器本身。

  因此,1989年兵器工业部立项了“W90-2式远射程60毫米迫击炮”,新炮的研制任务交给了华东工学院。这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因为上级对新炮的要求是其在射程和榴弹威力上尽可能接近制式82毫米迫击炮的水平。

  为达到这个略显苛刻的要求,新炮采用了长达1350毫米的加长身管,为减轻重量,身管材料采用了轻型合金钢、身管上装有套筒式缓冲机箍、高低机转轮由上下结构改为横向结构、座钣上有方形透气孔,方便座钣拔出,也便于小装药时快速射击等。通过上述措施,新炮的战技术性能达到了上级的要求。

  1993年,新炮被命名为PP93式60毫米迫击炮,正式列装部队。该炮最大的优点就是轻便易携,射程远,威力大。该炮可分解为三个部件行军,单个部件的重量不会超过一支装满子弹的自动步枪,在发射榴弹时,最大射程5500米!如在空气稀薄的高原上使用时,射程可达6000米!而其发射的稀土球墨铁杀伤榴弹,可以形成比较均匀的弹体破片,有效杀伤半径达到了82毫米杀伤榴弹的80.9%。更重要的是,达到这些指标的前提是,相较于89式60毫米迫击炮,93式的战斗全重仅增加了4.15公斤,射程却增加一倍有余。而与82毫米迫击炮相比,其单枚弹丸重量只有后者的一半,有效减轻了部队的后勤保障压力。

  93式60毫米迫击炮问世后,很快装备了山地步兵部队,担负起山地步兵营火力曲射支援的重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93式性能不错,但其毕竟是为了满足特殊部队的需要而研制装备的,并不能在普通步兵部队中代替82毫米迫击炮,因为有效杀伤半径只是衡量火炮毁伤能力的指标之一。综合来看,82毫米迫击炮对比60毫米迫击炮仍有着明显的优势,而且随着我军机械化/摩托化程度的提高,普通步兵部队对82毫米迫击炮弹那点重量并不在意。

  截至1993年,新中国60毫米迫击炮一共发展了四代,是国产迫击炮中最有活力的一类,即使把93式60毫米迫击炮这个异类去掉,三个型号也算是多的了。虽然型号不少,但其在中的地位却一直非常尴尬。

  1955年制式化期间,全军淘汰了60毫米迫击炮,此后,虽然研制了63/63-1式60毫米迫击炮,但装备范围一直局限在南方部队。南疆自卫反击战时,60毫米迫击炮曾短暂编入过步兵连火器排,替换了一具69式40毫米火箭筒。在随后的编制调整中,步兵连火器排取消了,反坦克火箭筒编入步兵班内,而60毫米迫击炮也随之上调,成了步兵团团属的非固定编制武器。也就是说,步兵团下属的营/连在需要时可以从团里申请60毫米迫击炮,但并不固定编制在营/连一级。

  长期以来,的步兵连是纯步兵,除步、机枪外,只有40/80/120毫米三种反坦克火箭筒。重机枪、82毫米迫击炮、82毫米无后坐力炮和120毫米重型反坦克火箭筒(此处指PF98式营用火箭筒)全部编制在步兵营内,作战时根据需要再分配给所辖的三个步兵连。之所以出现这种的情况,也是一种无奈之举,毕竟步兵连只是一级作战单位,指挥人员较少,在步兵连内编制过多的武器,会增加连级指挥员的负担,但这种装备体制也决定了步兵连的独立作战能力较低,全连火力打击范围只有600米。尽管在得到营属火器配属后,其火力打击范围可扩展至4660米,甚至达到6500米,但如果得不到上级单位的情报、指挥和前观等分队的支持,这些配属火器能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仍是个问题。

  随着合成化和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60毫米迫击炮可能会迎来一个崭新的未来。目前,我军正在进行合成营改革。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未来的步兵营要承担起更多的作战任务,自然也就要求其辖下的步兵连肩负起更为沉重的作战使命,而一个火力打击纵深还不到1000米,完全依赖营级加强的步兵连是不可能达到这一要求的。换言之,如果未来的步兵营要承担起之前团级单位的作战任务,那么连级就要相应承担起之前营级单位的作战任务。这种情况下,在步兵连大范围装备60毫米迫击炮将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