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和设计基本规定以及建模教程

  城市综合管廊该如何建设和敷设呢?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对城市综合管廊的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作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部分重点内容来详细的介绍下。

  1.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3.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扩、改)建,在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城市新区主干路下的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应与主干路同步建设。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

  5.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与建设应与地下空间、环境景观等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衔接、协调。

  6.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7.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8.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各类工程管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纳入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设计应符合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的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管线设计标准的规定。

  2)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工程管线专项规划及管线)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

  4)综合管廊宜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缆线.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

  5)综合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地下设施竖向规划、行车荷载、绿化种植及设计冻深等因素综合确定。

  8)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管道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

  10)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拉环或导轨。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

  在Ⅰ~V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2.0m 以下;

  在VI、VII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1.0m 以下;

  2)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3)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连接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5)综合管廊与其它方式敷设的管线连接处,应采取密封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8)综合管廊内通信线缆弯曲半径应大于线倍,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线的有关规定。

  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0m;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m。

  4)电力电缆的支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5)通信线缆的桥架间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缆进线)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图5.3.6)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

  3)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结合设置,且不应该少于2个。

  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5)综合管廊吊装口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0m。吊装口净尺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

  7)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8) 露出地面的各类孔口盖板应设置在内部使用时易于人力开启,且在外部使用时非专业人员难以开启的安全装置。

  1)给水、再生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的有关规定。

  2)给水、再生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接口宜采用刚性连接,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3)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

  1)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2)雨水管渠、污水管道应按规划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确定其断面尺寸,并应按近期流量校核流速。

  4)雨水、污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宜采用刚性接口,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5)雨水、污水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

  7)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外部。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应具有远程关闭功能。

  9)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线、放散管、天然气设备等均应满足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要求。

  3)管道及附件保温与结构的表面温度不允许超出50℃。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和《工业设施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7.通信线)通信线缆应采用阻燃线)通信线缆敷设安装应按桥架形式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和《光缆进线)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

  9)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支线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其他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0)综合管廊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和《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 306.1和《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⒉部分耐火电缆》GA 306.2的有关规定。

  1)综合管廊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天然气管道舱和含有污水管道的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

  4)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应加设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格,网孔净尺寸不应大于10mm×10mm.

  5)综合管廊的通风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天然气管道舱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

  6)当综合管廊内空气温度高于40℃或需进行线路检修时,应开启排风机,并应满足综合管廊内环境控制的要求。

  7)综合管廊舱室内发生火灾时,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及相邻分区的通风设备应能自动关闭。

  2)综合管廊的消防设施、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模块设计规范》GB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5)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设施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5kW,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5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

  6)非消防设施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施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7)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7.3.8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5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

  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法律法规。

  9)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保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设施,并应在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

  综合管廊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5lx,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lx;出入口和设备操作处的局部照度可为 100lx。监控室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300lx。

  管廊内疏散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出入口和各防火分区防火门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距地坪高度1.0m以下,间距不应大于20m。

  灯具应为防触电保护等级Ⅰ类设备,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应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PE)线可靠连接。

  安装高度低于2.2m 的灯具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当采用220V电压供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安装在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3)照明回路导线。线路明敷设时宜采用保护管或线槽穿线方式布线。天然气管线舱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制管配线,并应进行隔离密封防爆处理。

  如果您对城市综合管廊设计感兴趣,能查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全文。虽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让我们了解城市综合管廊设计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城市综合管廊需要在地下隧道空间内同时敷设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多条市政公用管线,如果运用CAD二维设计,易引起碰撞漏缺等问题。

  因此,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必须要借助BIM技术。通过建立BIM模型,一方面对二维设计成果进行可视化查看,并形成碰撞检测报告,及时优化对管线设计,避免后期返工;另一方面,BIM模型能提供与真实的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为后续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模化、智慧化、市场化运作提供信息基础。

  城市综合管廊设计需要采用道路设计BIM软件OpenRoads Designer(或道路详细设计软件CNCCBIM OpenRoads)。OpenRoads Designer 引入全新的综合建模环境,提供以施工驱动的工程设计,有助加快路网项目交付,统一从概念到竣工的设计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该应用程序提供完整且详细的设计功能,适用于勘测、排水、地下设施和道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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